十三、如何申报居住证积分?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目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当年5月31日。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可到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区房管局页面自行下载: ?cid=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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