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新闻:深挖能源领域蛀虫 企地联合办案成常态(2)

发布时间:2020-09-14 15:3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深挖能源领域蛀虫 企地联合办案成常态(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在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货物运输、货款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陕西燃气集团有...

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在材料供应、设备采购、货物运输、货款拨付、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利用掌握的国家垄断性资源攫取巨额利益”;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白英“在消防工程承揽、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梳理通报不难发现,能源领域国企的腐败问题,主要集中在资源、建设、工程等环节,表现为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等形式。

我国国有能源企业资金量大、建设环节多、经营范围广,业务涉及工程、物资、服务等多个领域,一些企业领导人员以经营作幌子大搞权钱交易。

比如,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金华的起诉书显示,其受贿多与煤炭开采销售有关,包括为某公司承接煤炭开采业务提供帮助,以占干股分红的方式先后7次收受共计3000万元;为某公司成为煤炭销售主要代理商提供帮助,收受现金300万元,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能源领域国企特别是央企案件的查办中,由纪检监察组联合地方纪委监委办案的模式渐成常态。

从今年1月通报的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原总工程师朱天寿案,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韩星三违纪违法案,再到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赵洪月案,这些案件的顺利查处都得益于企地协作执纪执法。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徐吉明看来,“企地联合办案最直观的变化是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在强化惩治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推动审批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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