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以确立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契机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4)

发布时间:2018-03-13 23:0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以确立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契机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监察委员会与其他机关和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修改后的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

监察委员会与其他机关和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修改后的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行使调查权限,是依据法律授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无权干涉。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协助配合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权。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行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退回监察机关进行补充调查,必要时还可自行补充侦查。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不仅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关系,同审计、公安以及安监、质检、食药监等执法部门也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联系。在宪法中对这种关系作出明确规定,是将客观存在的工作关系制度化法律化,可确保监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并受到严格监督。

三、以确立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为契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夺取压倒性胜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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