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新闻:成都:交通道路水利等建设项目须购买工伤保险(2)

发布时间:2018-03-07 14: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成都:交通道路水利等建设项目须购买工伤保险(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五是建设项目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及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六是明...

  五是建设项目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及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六是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重点问题,合力做好交通道路(铁路)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保障工作。

  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在建设项目中标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需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在项目开工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06%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该建设项目所涉及工期及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均按自然月计算。

  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3。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4。非“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5。建设项目已经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的,提供专业承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6。施工总承包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7。《建筑业工伤保险开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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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水利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费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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