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新闻:热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2)

发布时间:2018-03-22 15:1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热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切实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理清监察法赋予的权力清单,监察干部应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在法定的区域作业,坚决杜绝差...

切实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理清监察法赋予的权力清单,监察干部应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能干什么”,严格按照监察法规定,在法定的区域作业,坚决杜绝“差不多”思想。

加强自我监督,作为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准确把握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职能,严格对执纪执法过程进行监督,切实保障监察对象的基本权利,与纪检监察室互相制约、监督,依纪依法进行案件调查,在稳步提升案件质量的同时,形成良好的自我监督机制。

(成华区纪委监委案管室 鲁东)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既体现了党中央对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提供了一部重要法典。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在倍感自豪的同时也感受到沉甸甸的责任。如何在起好执纪监督作用的同时,确保自身干净过硬,值得深思。我认为:一是要加强对新法规学习。通过党纪法规学习,特别是监察制度改革以来陆续出台的新法规、办法的学习,严格按新要求行文办事,规避在执纪监督中出现偏差;二是要随时做到心中有法、行中有戒。要随时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认清自身职责,在监督他人的同时做到自己“一日三省吾身”,做依法执纪的表率;三是要以“对事不对人”的态度严格执纪。基层执纪监督最难突破的就“人情关”,在工作开展中难免会遇到一起共事多年的领导、同事,也难免会牵扯到千丝万缕的亲情、友情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冲破“关系网”,树立正确的执纪观,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不偏不斜,公道正派,及时拉袖子、扯衣角,维护法纪权威性。

(双水碾街道 徐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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