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坚持依规治党 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

发布时间:2021-07-11 01: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坚持依规治党 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了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了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对不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党内法规执行的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履行领导、统筹、牵头、配合、监督等执规责任不力,以及执行党内法规打折扣、搞变通或者选择性执行等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使各项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促进制度建设和治理效能更好转化融合,党内法规的制度效能充分释放

2017年10月27日,党的十九大闭幕后不久,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强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从根本上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根本利益,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

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释放党内法规治理效能,首先要体现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摆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突出位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强化“两个维护”制度保障。完善加强党对各方面工作领导的党内法规,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这一系列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推出,在制度层面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特别是“两个维护”落到实处,为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有力保障,极大提升了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脱贫攻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首先靠的是党的坚强领导,党中央对脱贫攻坚集中统一领导,把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谋划,强力推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严的主基调,制定修订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考核、问责、处理处分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加强全方位监督管理,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充分激发,精神面貌发生很大转变,干事创业责任心明显增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数百万扶贫干部倾力奉献、苦干实干,将最美的年华无私奉献给了脱贫事业,1800多名同志将生命定格在了脱贫攻坚征程上,生动诠释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八项规定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再到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50多个配套制度规定,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四风”的法规制度体系,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党内法规是党执政治国的重要工具。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出台领导经济工作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度,为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要不断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程威)

◎法规制度链接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1990年中共中央印发)

第二条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各部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用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的行为的党内各类规章制度的总称。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其他党内法规是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

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各项工作和党内生活的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章程》(1992年党的十四大通过)

第四十四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2013年中共中央印发)

“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党内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使权力运行受到更加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党执政的制度基础更加巩固,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

“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完善以‘1+4’为基本框架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即在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4大板块”。

●《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党的十九大通过)

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2018年中共中央印发)

“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并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符合将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树立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

第三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厅(室)统筹协调、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单位协助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严格监督的执规责任制,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依规治党 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相关报道